商水县城区集中供热专项规划(2016-2030) 发布日期:2017-09-12        字体大小:【 】  打印 打印 分享到:

为满足商水县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合理地规划城市集中供热,合理规划热源、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协调供热管网布局,从本市实际出发,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标准,编制本专项规划。

  规划年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商水县城乡总体规划(2012~2030)》,确定本专项规划年限:2016年~2030年。

其中近期:2016年~2020年

    远期:2021年~2030年

规划范围:

根据委托方的委托内容,并依据《商水县城乡总体规划(2012~2030)》,《商水县城区集中供热专项规划(2016~2030)》的主要规划范围为:商水县总体规划确定的商水县中心城区建设范围;具体边界为:北至宁洛高速,南至规划南外环,西至规划西外环,东至周口市中原路南延线,总用地面积约81.8平方公里(含发展备用地)。

规划内容:

规划内容包括热源、一级热力网和热力站,不含二级管网和热用户的用热系统。

供热分区

本规划内供热面积较小,采取新建热源进行供热,无明显的供热区域界限。依据《商水县城乡总体规划(2012~2030)》、《商水县产业集聚区空间发展规划(2014~2020)》,并考虑到商水县中心城区热负荷分布情况,且近期只有一个集中供热热源,本规划将整个中心城区划作为一个供热分区,不再细分。

 

工业热负荷的测算

规划范围内的工业用户主要分布在产业集聚区,主要用热的工业企业主要有食品公司、纺织企业、农副产品加工公司等,一般生产用汽参数为0.3~1.2MPa,温度80~190℃,蒸汽主要用于生产过程中的蒸煮、加热、烘干、干燥等工艺,这些热负荷均属于非季节性的生产工艺热负荷,用汽量及压力较为稳定,是集中供热的主要发展用户。

近、远期工业热负荷情况如下

1、近期工业热负荷

规划范围内的近期工业热负荷见下表:


1.jpg

2、远期工业热负荷

远期工业企业的性质和用汽量无法确定,远期工业热负荷按照国民经济发展、城市远期规划,参照各生产单位及类似企业的实际生产增长率,选择3%年增长率测算出远期工业热负荷。远期热负荷汇总情况见下表:

 


2.jpg 

全年总集中供热量

一、全年采暖供热量

近期:147.44×104GJ,折合蒸汽58.51×104t;

远期:304.20×104GJ,折合蒸汽120.72×104t。

采暖最大热负荷利用小时数2073h。

二、全年工业用热(汽)量

近期:27.18×104t,折合热量68.50×104GJ;

远期:36.53×104t,折合热量92.06×104GJ。

三、全年总供热量

近期:85.69×104t,折合热量215.94×104GJ;

远期:157.25×104t,折合热量396.27×104GJ。

 

商水供热规划附图(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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