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免”:(1)每年为全县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体检一次。(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内乡镇卫生院住院免起付线。
2、“两减”:(1)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公立医院就诊均免除挂号费,门诊其它相关自费费用(包括特殊检查费、辅助检查费、辅助治疗费、门诊观察费、转院护送费等,不含药品、耗材费用)减免40%。(2)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县内县级公立医院住院减200元起付线。
3、“两提”:(1)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县内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2)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县内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
4、“一兜底”: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公立医院住院治疗的,经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及民政医疗救助补偿费用后,剩余合规费用,报补不足90%的部分由政府兜底;在县外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住院,转诊手续齐全,经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及民政医疗救助补偿费用后,剩余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报补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