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第二十一批信访举报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6-29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分享到:
(编号:D410000201806170049)
2018年6月19日,接到中央环保第一督察组第二十一批编号为:D410000201806170049的信访举报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 立即责成县环保局、县食药监局立即赴现场进行调查。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周口市商水县邓城镇张庄行政村村西侧有一个明胶厂,生产过程中气味难闻,废水处理后还是有难闻气味。商水县环保局处理好几年一直没有彻底解决。
二、调查情况
经查,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1、商水县富源明胶有限公司位于商水县邓城镇小张庄村西750米,注册号:411623000006527(1-1),法人代表:王秀珍,组织机构代码:73384091-2,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原皮、皮渣收购,该企业有合法的环评手续(周环审[2011]235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周环监验字【2012】第036号)。
2、该公司原有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30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旋流沉淀、好氧生化池、自然氧化塘。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按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考虑COD150m/L、氨氮25m/L。该公司于2011年3月委托唐山市和宁科技有限公司对原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就地改造,设计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400mm3/d,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二级好氧、中水回用水池。设计出水水质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周口市环评所于2011年12月编制完成,周口市环境保护局于2011年12月以周环审[2011]235号文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周口市环境监察支队于2012年1月对该项目进行了核查,经周口市环境保护局批准,于2012年5月20日投入延期试运行。
3、气味难闻的问题: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皮渣、生化系统产生的污泥及生活垃圾,应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具有“防渗、防雨棚、防洪水围堰”的三防措施,废皮渣放入冷库存放、定期外卖做饲料,使固废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由于该厂废料皮裸露堆放且未放入冷冻车间,厂区存在“脏乱差”,的问题,造成厂区内气味难闻。
4、废水处理后还是有难闻气味的问题:环保局委托河南省正信检查技术有限公司对外排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PH值7.30(参考值6-9),COD128mg/L(参考值150)、氨氮8.26mg/L(参考值25)、总氮15.7mg/L、总磷0.64mg/L(参考值1.0),水质不超标。
5、食品药品监督局,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对该企业存在食品安全的问题,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
三、整改措施
1、责成县环保局、食药监局加强对商水县富源明胶有限公司严格日常监管。确保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责令商水县富源明胶有限公司按照环保局和食药监局整改要求及时做好整改,将废料皮放入冷库存放,同时做好厂区和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切实解决厂区“脏乱差”的问题。
四、责任追究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商水县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调查案件追责组对相关责任人正在责任追究中。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