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第二十批转办信访举报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6-29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分享到:
(编号:D410000201806190001)
2018年6月19日,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批编号为:D410000201806190001的信访举报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郝岗镇、县城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现场进行调查。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反映问题
周口市商水县郝岗镇卫庄村没有建垃圾站也没有垃圾车、垃圾桶,乡里主管环保干部组织当地的环保员收集生活垃圾但是无处存放,投诉人称县环保局局长没有能方也没有场地,存在应付检查,至今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调查情况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郝岗镇卫庄村位于镇政府西2公里处,共有居民218户1266人。今年以来,为彻底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全县环卫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2018年3月20日,商水县城管局与深圳联合物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农村环卫市场化作业项目合同》。由于深圳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商水县分公司)将郝岗镇环保设施的配备时间稍微靠后,造成了卫庄村在6月19日前还未及时配备垃圾车,垃圾桶,垃圾箱。
2018年6月19日,接到信访件后,县委、县政府责成商水县城管局和深圳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商水分公司)为郝岗镇卫庄村及时配备环保设施。2018年6月21日,该公司为卫庄村配备齐了所需的垃圾车,垃圾桶,垃圾箱等环保设施。
三、整改措施
(一)县政府责成城管局牵头,做好全县垃圾清运工作。
(二)县政府责任城管局完善《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方案》和《商水县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督查考核实施细则》,按照方案和实施细则要求,加强对深圳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商水分公司)的监管,对全县各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四、责任追究
商水县城管局对深圳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商水分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