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第二十七批信访举报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7-05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分享到:
(编号:X410000201806240055)
2018年6月26日,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七批编号为:X410000201806240055的信访举报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 立即责成县畜牧局、姚集镇立即赴现场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商水县姚集镇豆湾行政村豆湾小学附近,祁传书违法占地所建养猪场,臭气熏天、污水横流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处理。
二、调查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祁传书属豆湾行政村3组人,现年39岁,所建养猪场位于商水县姚集镇豆湾行政村豆湾小学附近,土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现养猪130头。
2018年6月15日,姚集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在检查祁传书猪场时就发现猪场存在臭气、污水横流问题,镇政府立即对该猪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2018年6月16日,该养殖户已组织抽污车对未硬化的沉淀池中的粪污清运到田地,作为土地肥料。
6月26日,县政府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后,组织人员又去现场调查核实,该养猪场已经封堵了排污口,清理了粪污,解决了异味、污水流向问题。
三、整治措施
1、6月26日,县畜牧局、姚集镇政府对祁传书所建养猪场联合进行调查处理,联合调查组对养殖户祁传书进行了教育,封堵了排污口,清理了粪污,做到了雨污分离。
2、目前,该养殖户已新建了标准化沉淀池一座,在养猪场内按每头猪0.2平方米的标准改造了晾晒棚。
四、责任追究
经姚集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豆湾村支部书记张六顺诫勉谈话,给予豆湾村村委主任林留孩诫勉谈话,给予豆湾村支部委员张战成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