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6-17        字体大小:【 】  打印 打印 分享到:

编号:D410000201806010036序号3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接到201862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关于练集镇河沿村小学北800米,有二三十家铸造企业,租用80亩土地,没有任何手续,直接排放黑烟、粉尘问题(第一批 编号:D410000201806010036序号3)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前往现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商水县练集镇河沿村小学北800米,有二三十家铸造企业,租用80亩土地,没有任何手续,直接排放黑烟、粉尘,多次向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反映,环保部门现场将这些企业查封,第二天,企业就撕掉封条继续生产,环保部门对此不追责,污染问题一直未解决。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20176月至201712月,企业陆续入驻渔网配件工业园区期间,有个别企业存在生产现象,当时企业使用的是燃煤小土炉,存在冒黑烟、粉尘问题。201712月查封后,没有再发现此类现象。201862日接到中央第一环保督察“回头看”举报件后,县环保局联合练集镇政府立即对该园区所有企业采取了断水、断电等措施,并要求该园区企业主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清除产品及生产原料。

(一)基本情况。1.练集镇河沿村工业园区内企业均属于渔坠生产企业,该产业属于传统产业,在本村已发展很多年,属于家庭作坊式企业,201611月,“两违”项目清理整改期间,练集镇政府牵头县环保、公安等部门配合,对全镇42家家庭作坊式企业予以关闭。2.20176月,29家企业重新筹建了渔网配件工业园区,因土地、规划手续和发改委立项手续不全,设施设备、工艺落后等问题,未办理环评手续。3.201712月,县环保部门发现有个别企业在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开始生产,县环保局联合练集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对这些企业统一进行了断水、断电和查封。4.2018522号接群众举报:“发现有个别企业生产迹象”,县环保局联合县公安、练集镇政府再次进行查封。5.201862日接到中央第一环保督察“回头看”举报件后,县环保局联合练集镇政府立即对该园区所有企业采取了断水、断电等措施,并要求该园区企业主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清除产品及生产原料。

(二)王发亮企业设备未拆除原因。20184月,王发亮企业新入住园区,将燃煤锅炉改成了电炉,新上了中频电炉,更新了生产设备,安装了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由于王发亮企业土地审批手续一直未批下来,致使该企业立项、环评等手续办理滞后,手续不完善就安装生产设备,造成未批先建,县环保部门已责令该企业停止建设,完善相关手续。

(三)为了让乡镇传统产业提档升级,绿色健康发展,镇政府牵头将对该园区的土地、规划、立项、环保等手续统一协调办理,待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准予企业重新入驻。

三、整改措施

虽然该园区已不具备生产能力,但为了确保园区企业全面升级和完善手续前不再有其他生产现象,练集镇政府成立了以主抓副职、驻村干部、村干部为主的环保工作组,对该园区进行24小时巡逻监督检查,确保该园区所有企业升级改造前不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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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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