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公告)
2017年第22号(总第1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商水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11月28日至2017年2月22日,对商水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原主任杨晓峰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商水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商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商水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商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商编[2010]17号),县农办由此设立,为县委工作部门,划入原由县农业综合开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的扶贫开发工作职责,内设综合股、规划统计股、农村经济股、项目建设股、科技开发与产业化扶贫股,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
杨晓峰自2010年5月至2016年5月任县农办主任职务。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杨晓峰任职期间县农办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反映了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基本遵守了有关的财经法规。同时在审计中也发现杨晓峰任职期间,该单位存在超范围及超标准支出、违规现金结算等问题,杨晓峰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三、审计结果
(一)杨晓峰任职期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1、县农办经费收支情况
杨晓峰任职期初的2010年4月底账面结余10,363.48元,账面任期内收入总额14,048,444.70元,账面任期内支出总额13,989,487.48元,账面任期内收支结余58,957.22元。任职期末的2016年5月底账面累计结余69,320.70元。经审计,扣除任期内未结算费用103,552.00元,任期内结余为-44,594.78元,任期末累计结余为-34,231.30元。
2、扶贫资金收支情况
杨晓峰任职期初的2010年4月底结余1,059.17元,任期内收入总额78,115,000.00元,任期内支出总额47,300,436.23元,任期内收支结余30,914,563.77元。任期内财政资金结转调整减少12,615,000.00元,任职期末的2016年5月底账面累计结余18,200,622.94元。
3、黄开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杨晓峰任职期初的2010年4月底结余-37,377.83元,任期内收入总额80,132,680.33元,任期内支出总额53,794,260.76元,任期内收支结余26,338,419.57元。任期内财政资金结转调整减少30,515,385.00元,任职期末的2016年5月底账面累计结余应为-4,214,343.26元。
(二)资产负债情况
资产负债均包括县农办经费账、扶贫项目资金账、黄开项目资金账,汇总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2016年5月底资产总额36,626,099.52元,其中:债权(预付账款)2,320,687.00元。比任职初的197,669.61元增加了36,428,429.91元。
2016年5月底负债总额22,514,847.14元,比任职初的112,122.79元(其中账面负债55,378.79元,账外负债56,744.00元)增加了22,402,724.35元。
2016年5月底净资产(扣除债务)总额14,111,252.38元,比任职初的85,546.82元增加了14,025,705.56元。
任职期末与任职期初资产负债情况,详见下表:
任职期末资产负债情况表
(2016年5月底)
单位:元
项目 | 农办经费 | 扶贫资金 | 黄开资金 | 合计 |
一、资产 | 117,154.70 | 21,634,134.32 | 14,874,810.50 | 36,626,099.52 |
其中:银行存款 | 1,124,264.80 | 1,124,264.80 | ||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69,320.70 | 21,573,564.32 | 11,379,058.70 | 33,021,943.72 |
预付账款 | 2,320,687.00 | 2,320,687.00 | ||
固定资产 | 47,834.00 | 60,570.00 | 50,800.00 | 159,204.00 |
二、负债 | 103,552.00 | 3,372,941.38 | 19,038,353.76 | 22,514,847.14 |
其中:其他应付款 | 3,372,941.38 | 19,038,353.76 | 22,514,847.14 | |
未结算费用 | 103,552.00 | 103,552.00 | ||
三、净资产 | 13,602.70 | 18,261,192.94 | -4,163,543.26 | 14,111,252.38 |
任职期初资产负债情况表
(2010年4月底)
单位:元
项目 | 农办经费 | 扶贫资金 | 黄开资金 | 合计 |
一、资产 | 104,644.48 | 24,224.17 | 68,800.96 | 197,669.61 |
其中:银行存款 | 449.48 | 1,059.17 | 245.96 | 1,754.61 |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9,914.00 | 0.00 | 0.00 | 9,914.00 |
预付账款 | 17,755.00 | 17,755.00 | ||
固定资产 | 94,281.00 | 23,165.00 | 50,800.00 | 168,246.00 |
二、负债 | 56,744.00 | 0 | 55,378.79 | 112,122.79 |
其中:账内-其他应付款 | 0.00 | 0 | 55,378.79 | 55,378.79 |
账外债务 | 56,744.00 | 56,744.00 | ||
三、净资产 | 47,900.48 | 24,224.17 | 13,422.17 | 85,546.82 |
任职期初、期末资产负债对比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农办经费 | 扶贫资金 | 黄开资金 | 合计 |
一、资产增( )或减(-) | 12,510.22 | 21,609,910.15 | 14,806,009.54 | 36,428,429.91 |
二、负债增( )或减(-) | 46,808.00 | 3,372,941.38 | 18,982,974.97 | 22,402,724.35 |
三、净资产增( )或减(-) | -3,4297.78 | 18,236,968.77 | -4,176,965.43 | 14,025,705.56 |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一)在扶贫项目管理费中列支单位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等72810.00元。违反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1〕412号)第十条“中央财政根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按照2%的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各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从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任何费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实行分账管理,专门用于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开支,不得用于机构、人员开支等”的规定。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发生额在10万元以下的,属轻微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其他处理措施”的规定,依法责令改正,归还原资金渠道。
(二)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中列支购食品款58204.00元。违反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1号)第二十条“行政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进行重点管理和控制”的规定。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发生额在10万元以下的,属轻微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区别情况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商水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要严格杜绝超范围列支,并对单位处以罚款1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