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公告)
2017年第25号(总第1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商水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9月22日,对商水县农业局原局长朱怀礼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县农业局基本情况和朱怀礼同志任职情况
根据《日博投注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水县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商政办[2010]20号)文件精神,商水县农业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水产股、能源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工会、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共9个股室,行政编制17人,实有25人。下设农业广播学校、经济作物工作站、植保植检站、水产技术推广站、农经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土壤肥料工作站、种子技术服务站、种子管理站、农村沼气技术服务站10个财政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58人,实有310人。另外下辖棉花原种场、原种场、园艺场、科研所4个二级机构。
朱怀礼同志,性别男,民族汉族,籍贯商水县舒庄乡,1963年12月出生,政治面貌党员,学历大专,2013年2月至2017年7月任县农业局局长,负责该单位全面工作。
(二)审计实施情况
此次审计的范围是农业局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朱怀礼任职期初、期末资产负债情况。审计的内容是朱怀礼任职期间收入和支出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审计期间,主要采取了审阅、核对、计算等审计方法。审计结果如下:
1、朱怀礼任职期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朱怀礼任职期初的2013年2月底农业局账面结余234605.50元,任期内收入总额134989040.62元,任期内支出总额128682271.80元。任期内结余62306768.82元,任期内收回财政减少结余3555923.80元,任职期末的2017年7月底账面累计结余2985450.52元。
其中:2017年1至7月收入总额11011536.94元,支出总额12442105.51元。
2、资产负债情况
朱怀礼任职初的2013年2月底,县农业局审计后资产总额3803035.80元,负债总额617477.60元,净资产总额3185558.20元。
朱怀礼任职末的2017年7月底,审计后资产总额7596764.52元,负债总额1309132.27元(为未结算费用),净资产总额6287632.25元。
朱怀礼任职期末与期初对比,资产增加了3793728.72元,负债增加了691654.67元,净资产增加了3102074.05元。
特别说明的是,2017年农业局对所属二级事业单位的财务实行了统管,形成2017年7月底资产及净资产数额的大幅增加。
3、债权债务情况
朱怀礼任职期末审计后债权10668.00元,负债总额1309132.27元(未结算支出费用)。
二、任期内相关责任履行情况及评价
(一)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及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朱怀礼任职期间农业局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反映了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基本遵守了有关的财经法规。同时在审计中也发现朱怀礼任职期间,县农业局存在支出手续不完善等问题,朱怀礼应承担主要行政领导责任。
(二)履行编制管理责任情况及评价
朱怀礼任职期末县农业局行政编制17人,比任职初增加编制2人;实有25人,比任职初减少3人。
朱怀礼任职期末县农业局事业编制158人,比任职初增加编制16人;实有310人,比任职初减少18人。
(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本人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及评价
朱怀礼任职期间,根据县农业局提供的相关资料,县农业局建立了“财务支出管理规定”、“风险评估考核制度”等,经审计未发现朱怀礼个人经济方面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处罚)意见和责任界定
2017年1至7月无清单列支费用71900.00元。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第一款“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发生额在10万元以下的为轻重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区别情况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对此问题,朱怀礼应承担主要行政领导责任。